1.时间:2024年1月1日至今。 地点:杭州
2.目前情况:本人工作单位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9日以公司经营效益不佳为由,通知与本人于2024年1月1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当时承诺本人一周内将拖欠本人的2个月工资及两万元奖金合计42000元结清。 但是之后只是给了两个月的工资22000元,奖金至今未给。
3.本人诉求:要求单位将承诺的奖金2万元结清并且按n+1的标准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浙江省-杭州市
劳动争议
2024-10-10 02: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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