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时间:2024年10月1号
诉求:获得相对赔偿金
本人在包头市(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入职时间是2023年3月13日,一直工作到2024年9月30号,现在公司生产不盈利,让一部分员工长期休息(这一部分员工里有我),现在公司安排规定是每周二和周五来公司培训,薪资是1980元人民币,这是包头市最低发放工资标准,但是这1980元扣完五险一金发到手的工资也就一千元左右,无法家庭开销,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变相的裁员?逼着让人离职?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告公司取得赔偿?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劳动争议
2024-10-08 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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