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因强奸罪被判三年10个月,现已服刑一年多。结案前关于赔偿原告争取谅解书,原告表示不愿意谅解所以不接受赔偿。如今原告突然提出让被告方赔偿她因为此案件产生的交通差旅费,以及2021年因为重度抑郁治疗一万二,因为此案件旧病复发,要重新去做治疗的精神损失费共计一万二多。我的疑问是:1:是否应当赔偿?2:配合赔偿能否出具谅解书?我的诉求:1:若原告方要求赔偿却不愿意出具谅解书,请出具此案件后的病例确诊单以及此次治疗费的证据。3:此次索取赔偿过后,原告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被告方索要任何赔偿,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江苏省-苏州市
刑事辩护
2024-10-06 0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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