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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在秀洲区对方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机非隔离护栏警示柱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失控向前与我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我方颅内出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对方一直未赔偿,对方不愿去交警大队调解,对方父亲私下联系我方要两个人单独聊聊,请问如何请律师起诉

浙江省-嘉兴市 交通事故 2024-09-26 16:33:31
用户:137*****384
律师回复(3)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4人

    回复于2024-09-26 16:40:00

    你好,可以治疗结束,做个鉴定,再去起诉维权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30人

    回复于2024-09-26 16:49:21

    既然是对方全责,那你就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索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8人

    回复于2024-09-27 12:03:1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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