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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入职山西公司期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入职岗位是电话销售,5月底入职,当时说实习期1个月,工资1500,实习期结束后工资2300。6月底转正,7月期间按时完成工作内容,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8月份公司以没完成业绩指标的理由扣除工资1000,我不接受,并提出离职(8月16日提出离职)(离职时写了一个什么申请书:个人离职原因未寻求其他工作),未签劳动合同,可获得多少补偿,还有申请书上的离职理由对我有影响吗?

山西省-大同市 劳动争议 2024-09-15 14:59:45
用户:152*****998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4-09-15 15:12:07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另外如果写的是离职申请则算是自己离职的,无法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 田希超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4-09-15 16:04:19

    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未交社保是补偿理由,半个月工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00人

    回复于2024-09-15 16:13:36

    可以获得入职以来第二个月起另一份工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3人

    回复于2024-09-16 22:49:19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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