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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9月13号上午,成都郫都区广场路北一段,本人骑行两轮电瓶车,被网约车乘客开门撞倒受伤 2:交警大队定责,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跟乘客各50%责任。协商司机跟乘客各赔偿受伤乘客900。司机已经赔偿,现在乘客拒绝赔偿。再次协商后仍然拒绝赔偿 3:在责任事故认定书出具三日后,准备走司法程序,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胜诉后责任方是不是承担打官司的费用,以及法律服务咨询费等?

四川省-成都市 交通事故 2024-09-14 17:18:09
用户:151*****790
律师回复(1)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38人

    回复于2024-09-15 11:33:5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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