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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9 14 公司要求回家待岗 一个月。20个人回去三个人 我现在是有工伤10级伤残 问一下这种回家待岗工资怎么发。是按发基本工资发还是按正常薪资发

山东省-烟台市 劳动争议 2024-09-14 12:13:51
用户:156*****167
律师回复(4)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62人

    回复于2024-09-14 12:14:56

    你若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正常发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02人

    回复于2024-09-14 13:31:59

    除非月工资能达到15000以上有可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律师回复2024-09-14 13:32:59
    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4人

    回复于2024-09-14 14:42:59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8人

    回复于2024-09-15 09:27:07

    你好,根据工伤等级进行仲裁,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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