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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个人名下婚前有一套上海动迁的独立房产,婚后卖了151万,因老公名下无存款,转账五十万给老公在广西买房32万,家电2万,房产证加了老公名字没协议份额,后老公又拿剩余的钱给婆婆缴纳4.8万养老社保(本人知情),由于和婆婆矛盾不断,准备离婚,请问,如果分割房产,老公是否拿一半钱,婆婆的养老保险款可否追回?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9-12 22:34:21
用户:136*****161
律师回复(3)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10人

    回复于2024-09-12 22:40:59

    你好,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男方有权利进行分割的。主张这个养老保险可能不会支持。

    用户追问2024-09-12 22:43:02
    你好,如果我进行起诉,可不可以分割房产钱款更多一些,因为老公没有出过一分钱。
    律师回复2024-09-12 22:44:16
    这个有可能争取的,但是差别不会太大。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胡韵均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4-09-12 22:47:18

    房屋目前属于共有,需要分割,有另一方的份额。花销的养老保险费用,不能追回。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8人

    回复于2024-09-13 15:19:37

    你好!婚后买的加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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