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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我需要处理很多杂项费用,因没有发票,就在网上找人代开了增值税电子发票(餐票),大概金额几千元到万元左右。现在税务局查到发票上的饭店没有真实存在,属于虚开发票,并且查到我这里。请问我现在怎么应对?

北京市-市辖区 其他 2024-09-10 10:25:23
用户:158*****373
律师回复(2)
  • 肖奥律师

    月帮助73人

    回复于2024-09-10 10:44:09

    建议协商解决,数额教大的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处罚

    用户追问2024-09-10 10:46:15
    现在是已经立案了,是不是没有办法协商了?我是找人付钱开票,我自己本意没有逃税漏税,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2人

    回复于2024-09-10 10:4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律师回复2024-09-10 10:46:04
    对于虚开发票所涉及的税款,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减轻处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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