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某建筑央企,该公司制度规定年薪的45%为基本工资,30%为季度绩效工资,25%为年度绩效,目前23年年度绩效尚未发放(制度规定次年初发放),24年3月起只发放45%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至今未发放,目前公司准备优化人员,采用全体起立竞聘的方式,但是岗位数量会减少,也就是必然会有人无法上岗,进入人才池子,发放本地最低工资,请问现在这种情况,如果我进入人才池,如何离职领取N+1,并领取应发23年度绩效及今年季度绩效,谢。
山东省-济南市
劳动争议
2024-09-07 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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