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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订的婚。订婚在她那边,我们过去了我们出钱。按照我们那边是买了五金/三金,及彩礼那些后要领结婚证,但是我给她和她家说了三四遍,都当没听见一样。现在存在的事,在于我和她我觉得感情不合想分手,但是我怕她们家那边耍赖,关于给她花的,给她们家花的,借的,都不好好还/退。前几天她说过这一年给我时间让我考虑要不要结婚,要是不结就说,她们那边会退会所有。到了另外一天就说退只退彩礼和五金。我们家这边是想着让这件事成,所以她们那边要求什么都会满足。现在就是有事没事扇我脸,棍打。她们家那边也不管,就由着她。关于退青照片都有,和她转账记录,给她们家花的记录,所有记录都有。我想问一下这个怎么可以让她们退回所有钱?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4-09-04 09:54:29
用户:182*****734
律师回复(6)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25人

    回复于2024-09-04 10:08:39

    这种情况可以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起诉对方可以委托本律师代写材料指导诉讼,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493人

    回复于2024-09-04 10:13:59

    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对方要求退彩礼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89人

    回复于2024-09-04 11:12:13

    彩礼五金不登记的话,都是要退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70人

    回复于2024-09-04 11:42:32

    这个情况,要协商不了,上法院处理吧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9人

    回复于2024-09-04 15:37:1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人

    回复于2024-09-04 22:41:5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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