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车位出租方)于2023年4月与对方(车位租入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合同期1年,2024年4月,双方均忘记合同期满,对方如常使用车位,2024年9月,本人发现合同期早已过去,对方已多使用5个月车位,遂联系对方,对方表示不再租赁,本人索要对方多使用的5个月车位租赁费,对方认为双方皆有过错,只承担一半租金,请问法律对此有何约定,如果协商不成,我该如何维权。

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纠纷 2024-09-04 07:58:59
用户:153*****355
律师回复(3)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4-09-04 08:00:27

    可以要求其全额支付,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注意保留其超期使用期间的证据。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6人

    回复于2024-09-04 08:17:50

    这种情况这五个月的租金对方应该要全额支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人

    回复于2024-09-04 08:48:50

    合同期满,一方以实际行动延续的,视为合同延续,对方应当支付全部租金。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3*****35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