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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1. 对方次责我方主责,但受伤的是我方,而且对方没有交强险,我方医药费 15000 元鉴定了个十级轻伤,总费用应该有 十三万左右,这种是全部对方承担费用吗? 2.我这边咨询了交警队和保险公司说的不管对方有没有交强险只要医药费 一万八和其他费用十八万内不分交通责任认定书,都是对方赔偿,超出 19.8w 才按交通责任认定书比例赔偿?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交通事故 2024-09-01 18:55:26
用户:177*****410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4-09-01 19:00:31

    对方是什么车辆,机动车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36人

    回复于2024-09-01 19:04:2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222人

    回复于2024-09-02 08:48:35

    交强险范围内不区分责任,超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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