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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方对家庭不负责,所以女方提出离婚,有一婚生女,女方提出扶养,男方要求如果女方要孩子抚养权并过户改名,需要归还结婚前彩礼一半(约8w),合理吗? 女方想要离婚后男方不能探视孩子,离婚后就再无如何关系,可以吗?孩子现在一岁两个多月,从出生后男方带娃的次数屈指可数,且在婚后对生活的支出(包含汽车加油费,坐车车费,生活费,孩子生活费,孩子生病与疫苗费,房租水电费,人情往来支出)全部加起来不足五万元,结婚差不多两年了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4-08-31 10:09:34
用户:183*****485
律师回复(4)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22人

    回复于2024-08-31 12:04:45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人

    回复于2024-08-31 12:37:14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人

    回复于2024-08-31 12:58:57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1人

    回复于2024-08-31 15:00:03

    不需要退还材料,离婚后男方有探视权,禁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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