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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政府惠民工程老旧改,更换上下水管道,今年6月中发布启动新闻,并在小区张贴公告,7月正式启动,9月1日修到我们单元,我们还没有签字确认。房租在出租中,已租2年多,今年8.20续签一年,8.25租户说老旧改会停水,施工有扬灰,无法居住。施工方在小区内单元楼门楼下搭建了公共厕所及淋浴间,和接水池。我们主动说减免实际施工期间(预计20天左右)的房租,租户不同意,说这算我们违约,要当天退租,并退押金,还要补偿金。我们同意退租,但是算他单方面违约,应扣除押金,更不可能给他违约金。租户是个律师,要起诉我们,想咨询他退押金和要补偿金是否合理?我们如何应对?需要留哪些证据。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4-08-30 19: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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