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你所说的“贴牌货”是指未经授权的企业或个人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来生产和销售产品,并且在销售过程中故意混淆消费者的认知,声称这些产品是正品,但实际上并非原品牌的正品,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的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果卖家在销售产品时故意误导消费者,声称这些产品是正品,实际上它们是高仿品,那么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构成侵权,还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并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
因此,卖所谓的“贴牌货”可能是违法的,尤其是当卖家故意误导消费者时。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或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同时,如果你是消费者,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问题,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