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并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是在70-80年代开垦的荒地,并将其用作林地沿用至今,那么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土地管理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划和批准文件来确定。
在征收土地时,政府通常会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权人协商补偿事宜。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如果您认为征收补偿不公正或不合理,您可以:
1. 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了解征收的具体规定和补偿标准。
2. 要求查看相关历史资料和文件,证明您对该地块拥有使用权。
3. 如果您认为补偿不足,可以要求更高标准的补偿或适当的经济补偿。
4. 如果您对补偿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土地归属权和合理的补偿。
5. 保持与当地社区的沟通,争取集体意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