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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我老公一周内在三个地方偷东西金额不到600。以前被处理过第二次偷东西被抓 这个判几个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其他 2024-08-27 02:10:23
用户:150*****680
律师回复(3)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74人

    回复于2024-08-27 02:35:08

    你好。立即委托律师先看看情况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647人

    回复于2024-08-27 08:11:28

    一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回复于2024-08-27 09:2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的丈夫一周内在三个地方偷东西,总金额不到600元,这可能构成多次盗窃。根据以往的处理经历,他也可能有累犯的情节。但是,具体判决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动机、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悔罪表现、前科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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