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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之前我在家中开办了卫生所,2010年后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没有再申请延续注册,2010后我的乡村医生证也没有注册,2024年,外乡镇群众到我家找我看病,我看了之后,用自己吃的药卖给了他,一共60元,他打市长热线举报我无证行医,当地监督所到我这检查,我因为以前在家干卫生所,所以家中布局有药品柜,诊断床,监督所执法人员检查时没查到药品和其他诊疗设备,现在监督所以非法行医对我进行处罚,说我是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开展诊疗行为,处罚50060元,请问是应该按照无证行医处罚还是按照非医师处罚?我家里算是诊疗场所吗?

河南省-安阳市 行政纠纷 2024-08-23 16:56:01
用户:159*****120
律师回复(1)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4-08-23 17:12:08

    如果你在家里摆放医疗设备,设施,同时出售药品,且你的医生证未年检,可以按照非法行医来处罚。你本人取得过乡村医生证,可推定你对从医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知悉

    用户追问2024-08-23 17:47:51
    我以前的药柜,现在是家里正常使用的柜子,当天监督所查的时候柜子是空的,诊断床也是以前的,现在在哪摆放着,药品是我自己吃的,也不是采购的,这也属于非法行医吗?不应该是属于非医师执业进行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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