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没有彩礼,婚后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房子是女方从小住到大的老房子)婚后十五年,男方有将近十年都在外工作,女方在家养育两个孩子,伺候公婆。每月男方只给一千多费用家用。如今离婚,男方条件是,孩子一人一个,不出抚养费,女方的老房子有他一半。女方条件是,女方没有工作,手里没有钱,也没有父母帮衬,养不起孩子,需要男方出孩子抚养费用到18岁,房子不给他。请问律师,这个房子男方有资格分走一半吗?女方可以问男方要抚养费和十五年的补偿费用吗?
河南省-平顶山市
婚姻家庭
2024-08-22 2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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