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继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您提出的情况中,母亲意外身故,父亲、姐弟三人以及外祖母都是法定继承人。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 如果父亲、姐弟三人中有任何一人已经去世且在其母亲生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则该已故的继承人的份额应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可能涉及侄子或侄女的继承权。
- 如果外祖母在其母亲生前与其母亲共同生活并且承担了主要赡养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优先原则,外祖母可能享有优先继承权。
- 在实际分配时,还需要考虑是否有遗嘱或其他法律文件指定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