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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与征收问题:长沙望城,居民自建房门面为实际经营地,但是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拆迁时,可以划入征收范畴吗?与注册地征收标准有什么不一样?

湖南省-长沙市 其他 2024-08-20 08:30:22
用户:177*****512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4-08-20 08:56:32

    在长沙市望城区,如果居民的自建房门面用作实际经营地,尽管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只要该门面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那么在拆迁时,这个门面是可以被纳入征收范围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至于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征收标准是否会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方案。一般来说,合法建筑的征收补偿标准会基于其实际用途和市场价值等因素来确定,而不是仅仅依据注册地址。如果房屋的实际使用性质与其注册地址不符,那么在评估征收补偿金额时,可能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商业价值。 然而,上述信息并不包含关于如何处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具体规定,因此,具体操作上,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城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具体的指导意见。同时,如果有具体的法律文件或地方性法规对此有所规定,也应该参照这些文件来执行。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20人

    回复于2024-08-20 09:21:48

    一般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还需要结合政府的政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01人

    回复于2024-08-20 21:00:41

    征收到房屋。如果不是注册地就不能按照商业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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