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8-20 09:38:00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作为一个实习生,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公司工作,之后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扣除一天的住宿费,并且不支付试用期提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尽管你是实习生,但也应当遵守这一规定。由于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的实习关系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非正式的雇佣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就没有权利或义务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待你。 关于住宿费的问题,公司是否有权扣除你的住宿费取决于你们之前的协议或者公司的内部规定。如果公司事先告知你扣除住宿费的政策,并且你接受了这一条件,那么公司扣除住宿费可能是合理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告知这一政策,那么公司扣除住宿费可能就不合理,因为你并没有事先同意。 关于提成问题,如果公司明确规定了只有全职员工才有资格享受提成,而你作为试用期员工不符合这一条件,那么公司不支付提成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或者你有理由相信自己应该获得提成,你可以尝试与公司沟通,看是否能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 2. 与公司沟通:尝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解释你的立场和你认为公司不应该扣除住宿费和提成的理由。 3. 法律咨询:咨询律师,了解你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最佳地解决问题。 4. 劳动监察投诉: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的立场,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他们介入并解决这一问题。 5. 提起诉讼: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能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和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