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认为建筑公司的建筑工程影响了您的通风和采光,您可以根据上述法条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权:
1. 收集证据:收集相关证据,如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报告等,以及与通风和采光受影响程度相关的数据和照片。
2. 行政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您可以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投诉,要求核实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要求。如果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您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并依法追求补偿。
3. 法律诉讼:如果行政救济无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建筑公司的建设行为违法,并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4. 环境保护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您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建筑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5. 噪声污染投诉:如果建筑工地产生的噪音影响了您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查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