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您提供的信息,交通事故中被撞方先行离开现场,然后对方报警并将车辆拖离,之后双方达成和解。交警判定被撞方逃逸。在这里,我们需要分析几个关键点:
1. **逃逸的定义**:在交通事故中,逃逸通常指的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履行应尽的报警、救助等义务。
2. **和解的可能性**: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但这并不影响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解通常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而不是免除法律责任。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逃逸的当事人原则上承担全部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交警判定被撞方为逃逸,那么在民事赔偿责任上,被撞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4. **行政处罚**:逃逸不仅可能导致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引发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等。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适用于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
5. **刑事责任**:如果事故严重,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且被撞方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交警仍然可以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和证据,判定被撞方为逃逸,并可能据此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