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8-19 16:04:31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在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关于您提到的“网上预约离婚”,这通常指的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离婚登记预约服务。如果您在预约离婚后未按照约定时间到场办理手续,并且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或取消预约,那么可能会被视为违约或者不遵守约定。 至于是否会因此被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列入黑名单会有何后果,这些通常取决于具体的网络服务平台的规定和政策。不同的服务平台可能有不同的管理规定,包括对于不按时参加预约的人采取何种措施。例如,一些服务平台可能会将屡次爽约的用户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未来使用该服务的权利;而有些服务平台则可能不会立即采取这种极端措施,而是给予用户一定的宽限期或者提醒服务。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平台的政策,建议直接咨询该服务平台的客服人员或者查阅相关的用户协议和条款。同时,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建议联系专业的律师以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