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乡市某一物业公司,刚应聘时候说每日有21的饭补,现在已经工作半年了,公司因在项目设立食堂要求员工将每月向公司食堂每个月缴纳500元的餐费。早晚饭各5元,午饭11元。因为工作时间原因,工作时间白班是早7:30到19:30,夜班是19:30到次日7:30。由于时间原因无法每一次饭都能吃上(半个月夜班午饭完全没时间去吃)半个月白班加上公休时间仅仅只吃十次左右)。一个月下来按照每一顿的钱一个月大概只能使用到200元左右。公司还一直要求每个月缴纳给食堂500元。
是不是员工有权利去选择不缴纳这个钱?
公司能不能强制缴纳?
河南省-新乡市
劳动争议
2024-08-16 10:02:32
用户:17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