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医生超范围执业的问题,我们需要查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但并未直接涉及中医医生超范围执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但也未提及中医医生超范围执业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一些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包括“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以及“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这些行为可能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医师,包括中医医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军队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的制定主体,但对于中医医生超范围执业的具体规定并未提及。
综上所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并未直接规定中医医生超范围执业的具体内容,但是从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来看,所有的医师都应当遵守执业范围内的规定,不得超出自己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活动。如果中医医生超出了自己的执业范围进行了光子嫩肤这类不属于中医治疗范畴的服务,可能就属于超范围执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