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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高18层住宅楼,按说没必要设计层层连廊,而开发商却设计了层层连廊,因此增大了公摊面积,在这种不合理的设计下,开发商有没有存在欺诈,诈骗行为,以低成本建造连廊高价位卖给业主,这属不属于侵权,诈骗行为,要求开发商连廊不能纳入公摊,并退回因增加公摊使的业主多花的费用,向开发商抗议维权合理吗?

河北省-邯郸市 侵权维权 2024-08-14 00:12:43
用户:186*****753
律师回复(3)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人

    回复于2024-08-14 08:34:34

    无法退回,公摊面积无法处理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8-14 10:18:45

    首先是建设房屋楼房是建设局进行审批的,再就是你们之间买卖合同有没有说这个房屋设计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8-14 10:27:39

    当时购买房屋的时候有没有看过户型图?如果当初没有连廊设计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向开发商提出异议,点击头像可以一对一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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