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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及黄金退还规定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4-08-13 07:24:25
用户:157*****485
律师回复(9)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0人

    回复于2024-08-13 07:26:58

    你好,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需要退还部分彩礼的。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57人

    回复于2024-08-13 07:27:3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我给你给解答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86人

    回复于2024-08-13 07:35:26

    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情况,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35人

    回复于2024-08-13 08:05:58

    如果已经领证,也共同生活了彩礼不退

  • 回复于2024-08-13 08:45:48

    你好,处理彩礼纠纷经验丰富,具体细节可以点击头像私信一对一为你提供法律咨询

  • 刘毅律师

    月帮助56人

    回复于2024-08-13 09:27:49

    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彩礼也应返还,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高,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 蒋珊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8-13 09:42:06

    你好,结婚多长时间了?

    律师回复2024-08-13 09:42:29
    具体情况可点击头像一对一或来电详询。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4人

    回复于2024-08-13 11:19:2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2024-08-13 11:19:3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45人

    回复于2024-08-13 16:51:2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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