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入职,公司以出差为由,通知从嘉兴去新疆支援,支援期间由设备部门去生产部门支援工作,服从公司安排
7月份公司通知无条件降薪10%,而且是从6月就开始算降薪,并为与我协商,并要求将我的架构由浙江平调到新疆,相当于多次恶意降薪,因为新疆的平均待遇比我在浙江是要高出30%左右的
7月23回得到领导同意到浙江基地后,29号公司又以出差为由,让我去新疆,由于通知没有盖章,我没有去,我觉得这是恶意调动,逼我主动离职
8.8日公司在为和我协商的情况下,对我发放无期限停工通知
浙江省-嘉兴市
劳动争议
2024-08-08 15: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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