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大四在读的实习生,公司要用我的身份证办理手机电话卡作为工作号,告知我的办理流程中是用我的身份证去联通领多个风险账号,并且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是我本人,委托方是同(某某新媒体文化有限公司)公司老板的另一个公司名(某某传媒有限公司),现想知道其中是否合理并且对我个人有安全隐患。

山东省-烟台市 其他 2024-08-08 10:14:39
用户:133*****98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4-08-08 10:17:39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了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如果您本人同意并授权他人代表您办理手机电话卡,这是合法的行为。然而,该条款也指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要求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否则不得代理。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您授权了某某新媒体文化有限公司使用您的身份证办理手机电话卡,并且签署了授权委托书,那么该公司在这种代理行为下所进行的操作原则上对您有效。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定义了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达成的协议。这表明,如果您与某某传媒有限公司之间有一份明确的委托合同,并且约定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这份合同将指导您和公司的行为。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4-08-08 10:33:03

    要是涉嫌诈骗骚扰的情况这个你以后就麻烦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40人

    回复于2024-08-08 14:24:29

    用你的名义办理相关卡片,建议自己申请,如果不是你自己用的话。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3*****98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