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8-07 14:36:33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了起诉的基本程序,即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被告人数的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您的案例中,原告已经提交了记工簿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其中,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信息等。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形式。 然而,法院认为这些证据材料无关联性而未予立案。这可能意味着法院认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的主张,或者证据的形式或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聊天记录虽然包含了欠薪数额和还款承诺的内容,但如果不能证明聊天双方的身份,或者无法证明聊天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那么这些证据可能被视为无关联性。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能需要重新收集或补充证据,以确保其证据具有足够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如果法院提供了具体的理由或指导,原告可以根据这些反馈来调整其证据策略。如果法院拒绝立案的理由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原告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8-07 14:52:23
你好,这个可以帮你进行立案的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月帮助2138人
回复于2024-08-07 15:00:58
建议你这边找律师,把证据再整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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