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过了保质期后,维修责任的归属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责任划分:
开发商的维修责任:如果房屋在保修期间内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故意拖延没有处理,或者是开发商一直没有将房子维修好,屡修屡坏,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的。购房者需要保留证据,证明这个房屋质量问题是在保修期限内就出现的。
业主的维修责任:如果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开发商需要提供终身维修。比如说因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但是不属于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过了保修期如果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一般是由业主自己负责的。比如说我们家中的水管破裂、马桶漏水等这些自用部分出现了质量问题。
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如果房屋过了保质期,因为非人为原因导致大楼出现了共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例如下水道淤积等。那么通常由这个大楼的业主共同承担。如果是小区的公共部分出现了质量问题,例如小区道路损坏等,那么可以申请小区维修资金维修。
综上所述,商品房过了保质期后的维修责任主要取决于质量问题的性质和所在区域。重大质量问题开发商仍有责任,业主专有部分的问题由业主自行负责,而共有部分的问题则由业主共同承担或使用维修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