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在某公司从事文案编辑工作,自2024年04月29日,公司开始拖欠工资。
目前拖欠本人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5月31日的工资,共计10848元。
此外,2024年05月31日,公司在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以公司业务问题,发展遇到困境为由将本人辞退,并未有任何补偿,并且离职前公司说是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拖欠工资的许诺也未实现。
想问下,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讨要工资,怎样维权?签订的劳动合同本人未持有,手中目前只有有一份劳动关系解除合同(上面写着公司会在离职(2024年05月31日)后30天内结清所有拖欠工资。
山东省-泰安市
劳动争议
2024-08-02 1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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