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8-01 21:33:31
您的姨夫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孩子们的教育不负责任,确实可能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您的姨夫没有离婚,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不影响抚养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直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用。 因此,您的姨和孩子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民事诉讼**:首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姨夫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和子女教育费用。 2. **刑事控告**:如果姨夫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查。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尽管法律手段重要,但也应该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支持。建议寻求心理咨询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 4. **咨询专业律师**: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 婚姻关系证明; - 子女身份证明; - 子女教育需求的证明; - 姨夫未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 其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