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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4下午六点在碧桂园抱龙湾小区里由于小区修路铺的有沥青,没有围起来没有告示,导致我摔伤,现在需要赔偿

安徽省-阜阳市 其他 2024-07-31 09:17:24
用户:156*****770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4-07-31 09:19:26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碧桂园抱龙湾小区摔伤是因为小区修路铺的沥青没有围起来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您受伤,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该小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小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未设立足够的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导致您受伤,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第三方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小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您需要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单据、目击者的证言等,以证明您的伤害是在小区修路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小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未履行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然后,您可以向小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索赔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101人

    回复于2024-07-31 09:20:16

    由于没有提供安全告知义务,存在因果关系可要求相应赔偿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73人

    回复于2024-07-31 09:32:20

    这个是可以起诉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38人

    回复于2024-07-31 22:16:48

    及时报警固定受伤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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