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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下如果女方结婚之前隐瞒自己有重大精神疾病 ,结婚拿证的,可以撤销婚姻吗? 彩礼那些能退回来么?

贵州省-遵义市 婚姻家庭 2024-07-30 13:23:53
用户:157*****160
律师回复(8)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40人

    回复于2024-07-30 13:25:11

    要看是什么类型的精神疾病,如果结婚年限较短,可以退回彩礼。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4-07-30 13:27:48

    你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36人

    回复于2024-07-30 13:28:09

    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隐瞒的,可以申请撤销。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964人

    回复于2024-07-30 13:42:46

    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彩礼需要具体分析

  • 车莉律师

    月帮助60人

    回复于2024-07-30 14:10:58

    如果属于严重的精神性疾病的话,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彩礼是否退还以及退还金额要看结婚时间、有无生育等,具体可一对一咨询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82人

    回复于2024-07-30 14:52:25

    目前对方是否已经痊愈?这个影响是否可以撤销。

    律师回复2024-07-30 15:03:09
    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但婚前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需注意以下问题:(1)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2)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本人提出,其近亲属不能代为提出;(3)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且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4-07-30 17:13:1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017人

    回复于2024-07-31 10:32:3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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