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去年年底因为小区停车费月租太贵所以想着索性一劳永逸,拿着开发商给的优惠券五万块钱买了一个好停车的车位当时签合同时的不利因素仅有上面两个打钩的两条。具体怎么好停车就不做过多赘述了,干挑万选,技术有限。
我买的三个侧方位头尾相连的最前面一个车位。见图3画A的位置
事件:
今天上午看到管家在楼栋群发了一条信息:本来后面的B.C两个车位变成了非机动车充电的位置,违背了合同中“不利因素”第6条画红线的那条。
目前还未和物业以及开发商做任何交涉。
所以想问一下我该如何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目前我的诉求是(3个解決方案选其一)
① 要么完全拆除非机动车充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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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4-07-30 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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