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婚前用彩礼钱贷款买的车原本登记在男朋友父亲名下,婚后将车辆过户给男朋友。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车辆的所有权转移,二是车辆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关于车辆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如果是婚后将车辆从男方父亲名下过户到男方名下,这通常意味着女方将车辆赠与男方,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这是一种借款或债务偿还方式。如果是赠与,那么车辆的所有权将归男方所有,但这也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双方是否有协议或者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赠与的性质。
其次,关于车辆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一种情形,即“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这一规定似乎并不直接适用于您的情况,因为它涉及到婚前承租的房屋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情形,而不是婚前贷款购买的车辆。
在实践中,是否将婚前贷款购买的车辆视为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购车资金来源、还款情况、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是否有共同还贷的意愿和行为、以及是否有相关的书面协议等。如果双方在婚后有共同承担车辆贷款的意图和行为,那么车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如果车辆完全是婚前购买并且由男方父母出资,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