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7-27 23:3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且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否则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的父亲已经被警察逮捕超过48小时而没有通知家属,这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不确定您父亲在哪里或者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家属,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联系当地警察局**:尝试直接联系当地警察局,了解您父亲的拘留情况和原因。 2. **要求警方说明情况**:要求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拘留通知书和通知家属的通知记录。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代表您与警方交涉,了解具体情况并保护您的父亲的合法权益。 4. **保持沟通**:与您父亲的亲友保持联系,随时准备接收消息,并关注任何来自警方的官方通知。 5. **记录一切信息**:记录下您收到的所有信息和通信记录,以备后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