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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搭乘一名孕妇于2024年7月24日晚十点半在清远英德市月桂湖转盘十字路口与一台机动车发生刮擦,孕妇当场腿疼肚子疼,然后报警报120去医院医生建议住院。 现在正在住院观察。 交警说我们非机动车也有责任,但是还没有出责任认定书,要等孕妇出院先。现在我想问问我们如何索赔,住院花费两千了

广东省-清远市 交通事故 2024-07-26 11:55:01
用户:166*****641
律师回复(2)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00人

    回复于2024-07-26 11:57:25

    先治疗等警方出定责书。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4人

    回复于2024-07-26 15:56:5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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