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纠纷
与对方认识2个月 未涉及任何金钱来往 后续只是不合适 就没有联系后续时隔半个月 微博无意间刷到他女朋友的微博 他们已经在一起一年了 而我与对方上个月才见面 作为好心 提醒她 只发了部分聊天记录 未涉及隐私 未恐吓 未捏造
现对方本人发律师函给我的内容完全虚构 要我道歉 在律师函之前 辱骂我 而其内容也属于凭空捏造 我应该怎么做?要求我3日后道歉 不然将要求我赔偿 我个人要求对方道歉 并且 想知道 该律师可以不了解情况捏造事实发布律师函吗?
贵州省-遵义市
其他
2024-07-24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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