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亲人1在一家私人疗养所接受治疗,亲人2负责照顾,但由于疗养所室内狭窄,夏日温度极高且告知治疗原因不允许开空调,亲人2因此出现热射病前兆,头晕恶心且发高烧,大概持续两天。亲人2没有去医院检查,疗养所在未确定亲人2是热射病的前提下对其采取 汗蒸 的措施试图帮其降温,导致亲人2的热射病病症更加严重,最终昏迷后才前往医院诊断为热射病。
问题:您好,想问一下,疗养所汗蒸致病情加重是否担责?疗养所应如何担责?我们应该怎么提出诉讼?
感谢您的回答!
江苏省-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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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14: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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