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意味着按照受伤前的实际工资水平发放,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平均工资或某个百分比发放。
如果公司按照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这可能不是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的。根据上述条款,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双方有明确的协议,否则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应当按照原有工资水平领取报酬。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当,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与公司沟通: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管理层沟通,了解降低工资比例的原因,并表达您的关切。
2. 查阅劳动合同:检查您的劳动合同或相关的雇佣协议,了解其中关于工伤期间工资支付的条款。
3. 咨询工会或律师:如果您是工会会员,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如果没有工会,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4.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公司违规减少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他们介入调查。
5.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内部渠道解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工资水平或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