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法中,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合同甲乙双方均应当持有合同副本,以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并且可以随时查阅和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乙方已经签字盖章,而甲方拿走合同不给予乙方,这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且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合同副本,可能难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这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甲方如果拿走合同不给乙方,乙方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 权益保障:如果将来出现违约或争议,乙方可能难以提供合同条款作为证据,从而影响其权益的保护。
2. 履行义务:乙方可能难以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例如支付款项、提供服务等。
3. 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不同的理解,没有合同副本可能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