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之一。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当地政府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低于的标准,用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这个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也是违法行为。根据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且还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您的工资确实未达到当地最低标准,并且用人单位还要扣除部分工资,那么这种情况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同时追回欠发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有必要,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