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4-07-15 15:39:04
在这个案例中,您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被要求额外支付三万元,并且贷款额度也被调整,而这些变动并未在购车合同中事先说明。这种突然改变贷款条件和额外收费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您的同意,可能构成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内容,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损失的赔偿金额为您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但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经销商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贷款条件和额外收取费用,这可能被视为欺诈行为。您可以要求经销商退还原先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增加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实际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月帮助1391人
回复于2024-07-15 15:44:16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
月帮助153人
回复于2024-07-15 15:57:12
曝光啊,一定是新闻。
月帮助4021人
回复于2024-07-15 17:09:1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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