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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买了五金,后同居一年左右,因为男方原因导致分手,且男方主动提及分手,需要返还五金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4-07-15 11:03:23
用户:151*****373
律师回复(8)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75人

    回复于2024-07-15 11:04:44

    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途径,法院会酌情确认返还比例,不用全部返还。可以和我详细沟通具体情况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4-07-15 11:05:4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76人

    回复于2024-07-15 11:06:56

    这个情况,五金可以不用退,共同生活了一年,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10人

    回复于2024-07-15 11:08:22

    如果五金属于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

  • 张菁律师

    月帮助83人

    回复于2024-07-15 11:53:33

    没有领结婚证,需要返还彩礼和五金的。

  • 车莉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4-07-15 12:04:33

    看男方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 尹开冲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4-07-15 12:11:33

    各地的法院有一点区别,第一,有的地方将五金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予,应当返还,返还多少会考虑共同生活多久,双方的付出多少等酌情考虑,你们共同生活了一年左右,即使返还也不会全部返还。第二,有的法院会认定为一般性赠予,不返还。目前湖北这边大多数法院倾向第二种。

  • 回复于2024-07-15 22:41:51

    以结婚为目的的要返还,赠予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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