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您已经通过乙将两万元还给了甲,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留下证据:
1. 转账记录:保留您向乙转账两万元的转账记录截图或打印件,这是直接的书面证据,可以证明您将款项支付给了乙。
2. 乙的收款记录:要求乙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向甲转账,并保存相应的转账记录或截图,这些记录可以直接证明乙收到了您的款项,并且按约定将款项转交给了甲。
3. 书面协议:如果您和乙之间有一个书面协议,说明乙代您向甲还款的事宜,那么这份协议可以作为重要的书证。
4. 证人证言:乙可以作为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或口头证词,证明您委托乙代为还款的事实。
5. 电话录音或视频:如果您和乙之间有通话或视频聊天记录,其中涉及到乙代您还款的内容,这些也可以作为电子数据或其他形式的视听资料。
6. 电子邮件或短信往来:如果有相关的邮件或短信往来,其中包含了关于乙代您还款的沟通内容,这些也可以作为电子数据或其他形式的书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您需要对您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因此,在您将款项转给乙之前,最好有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明确指出乙将代您向甲还款,这样可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尽可能采用正式的方式,并保持所有的交易记录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